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簡稱駕駛證,又作“駕照”,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而制定的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所必需申領的證照。在道路上駕駛民用機動車輛的人員,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辦法》申請領取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全國有效。機動車駕駛證記載持證人的身份證件號碼、姓名、性別、出生日期、長期住址、國籍、準駕(學)車型代號、初次領證日期、有效期和管理記錄,并有發證機關印章、檔案編號和持證人的照片。機動車駕駛證式樣由公安部規定。
2018年4月16日,澳門特區與國家公安部簽署內地與澳門關于互認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協議。 2019年6月1日起,推行小型汽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申請人可以持居民身份證在全國任一地直接申領駕照,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記憑證。
2021年5月10日,公安部舉行發布會,發布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我為群眾辦實事”12項便利措施。最受關注的亮點,是將試點推行電子機動車駕駛證。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天津、成都、蘇州3個城市試點機動車駕駛證電子化 。
發展情況
2015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公安部交通運輸部關于推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通知》提出,試點小型汽車駕駛人自學直考,在有條件的地方,試點非經營性的小型汽車駕駛人自學直考。
2018年4月16日,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頒布行政命令,授權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代表澳門特區與國家公安部簽署內地與澳門關于互認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協議。
2019年6月1日起,推行小型汽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申請人可以持居民身份證在全國任一地直接申領駕照,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記憑證。
2020年10月22日,放寬小型汽車駕駛證申請年齡,為更好適應老齡化社會發展的新需求,取消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輕便摩托車駕駛證70周歲的年齡上限。對70周歲以上人員考領駕駛證的,增加記憶力、判斷力、反應力等能力測試,保證身體條件符合安全駕駛要求。
2021年5月10日,公安部舉行發布會,發布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我為群眾辦實事”12項便利措施。最受關注的亮點,是將試點推行電子機動車駕駛證。
在駕駛證考試方面,從今年6月1日起,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考試中的科目二,將取消“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項目,科目三約考間隔時間由科目一考試合格后30日調整為20日。對增駕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科目三約考間隔時間由科目一考試合格后40日調整為30日。
自2021年6月1日起,在天津、成都、蘇州3個城市試點機動車駕駛證電子化。
2021年5月27日,中國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趙克志與塞爾維亞內務部部長武林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塞爾維亞共和國政府關于互認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協議》。雙方履行各自國內批準手續后,《協議》于2022年3月13日正式生效 。8月17日,中法兩國政府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法蘭西共和國政府關于互認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協議》,于2021年8月17日正式生效。
2021年,公安部新制修訂《機動車登記規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3個部門規章,在規范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管理、嚴格“兩客一危”等重點車輛登記管理等方面調整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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