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室內空間的設計
空間的設計是對建筑空間的細化設計,是對于建筑物提供的內部空間進行組織、調整、完善和再創造,進一步調整空間的尺度和比例,解決好空間的序列,以及空間的銜接、過渡、對比、統一等關系。雖然空間是立體的附屬物,但對于建筑物而言卻意義重大,空間是建筑物的功效之所在,是建筑的最終目的和結果,今天的室內設計觀念已從過去單純的對墻面,地面,天花的二維裝飾,轉到三維、四維的室內環境設計。由于室內設計創作始終會受建筑的制約,這要求我們在設計時,體會建筑的個性,理解原建筑的設計意圖,進行總體的功能分析,對人流動向及結構等因素深入了解,決定是延續原有設計的邏輯關系,還是對建筑的基本條件進行改變。二、室內建筑、裝飾構件的設計
建筑空間中的實體構件主要包括墻面、地面、天花、門窗、隔斷以及樓梯、梁柱、護欄等內容。根據功能與形式原則,以及原有建筑空間的結構構造方式對它們進行具體設計,從空間的宏觀角度來確定這些實體的形式,包括界面的形狀、尺度、色彩、虛實、材質、肌理等因素,用以滿足私密性、審美、風格、文脈等生理和心理方面的需求。此外,這里還包括各構件的技術構造以及與水、暖、電等設備管線的交接和協調等問題。
三、室內家具與陳設的設計
主要指室內家具、燈具、藝術品、綠化等方面的設計處理。處于視覺中的顯著地位,與人體直接接觸,感受距離最近,對烘托室內環境氣氛及風格舉足輕重。四、室內物理環境的設計
室內環境應從生理上符合、適應人的各種要求,這涉及適當的溫度、濕度、良好的通風、適當的光照以及聲音環境等,使這些空間更適合生活與居住,是衡量環境質量的重要內容,是現代室內環境中極為重要的方面,與科技發展同步。雖然實際操作中這些工作往往由相關的專業人員來配合解決,但作為室內設計師對其應有一定程度的了解,雖然未必要求成為每個領域的專家,但至少應該懂得具體運用,以便工作中的協調配合與宏觀調控。五、室內空間組織和界面處理
首先要了解原有建筑的總體布局、功能分析、人員流動方向以及結構體系等,并予以完善、調整或再創造。調查顯示,從事室內設計師職業的人員主要從藝術設計、平面設計等職業轉行而來,大多數設計師并沒有經過室內設計系統專業的教育和培訓,從而導致設計水平、裝修質量等多方面問題,關于設計的投訴呈上升趨勢。恰逢其時,國內房地產的和建筑裝飾待業的起步和高速發展帶來了難得的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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