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一:中級經濟師考試科目
中級經濟師考試共設2個科目,分別是《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和實務》。《經濟基礎知識》為公共科目;《專業知識和實務》為專業科目,分別按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個專業類別命制試卷。
問題二:中級經濟師成績合格標準
遵循全國合格標準的統一規定,中級經濟師每個科目的總分為140分,合格分數為84分及84分以上,占據了總分的60%。部分地區因政策問題,會推出自己的成績合格標準,比如內蒙古和貴州沒有遵循全國合格標準的規定,這也是得到國家認證支持的,主要是因為這兩地人數少,通過率低,所以允許設定自己的合格分數標準線。每個科目的有效期為兩年的時間,要求考生連續兩年通過所有考試科目,考生在兩年之內沒有通過所有考試科目,單個合格成績在度過兩年有效期后,成績將會失效,考生需要重新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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