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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操作人員證書由特種設備操作人員考試,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崗位證書經審核。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特種機動車輛的場(廠)內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一、申請程序: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考核、發證程序包括:考試報名、考試、申請發證、受理、考試發證。二.復檢:特種設備操作人員證書每四年復檢一次。持證人應當在審查期限屆滿前3個月向發證部門申請審查。復審合格的,由發證部門在原證書上簽字。2年內無違法違規等不良記錄并按時參加安全培訓的,按照相關安全技術規范延長審查期限。復試不合格者,重新參加考試。逾期未申請復試或考試不合格者,其《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將被取消。跨地區作業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可向所在發證部門申請復審。3.用途: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應遵守以下規定:1。工作時隨身攜帶證件,自覺接受用人單位安全管理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檢查;2、積極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3.嚴格執行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相關安全規章制度;4.拒絕非法命令;5、發現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和單位相關負責人報告;6.其他相關規定。延伸信息:特種作業操作證: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可能對作業人員和他人的安全健康、設備設施安全造成較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的范圍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
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有的證件為特種作業操作證。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從事的特種作業相對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和復試,實行統一監督、分級實施、教考分離的原則。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每3年復審一次。6年后,需要重新檢查和更新。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并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相關安全法律法規的特種作業人員,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聘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可延長至每6年復查一次特種作業操作證。參考來源:百度百科-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參考來源:百度百科-特種作業操作證
1、特種設備操作證和二建沖突嗎
特種設備操作證和二建沒有沖突,一個是特種操作證一個是建造師。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統一式樣、標準及編號(但特種設備操作資格證格式與此不同)。建造師是指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和施工管理關鍵崗位的執業注冊人員,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起源于1834年的西方資本主義國家英國。建造師的含義是指懂管理、懂技術、懂經濟、懂法規,綜合素質較高的綜合型人員,既要有理論水平,也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組織能力。注冊受聘后,可以建造師的名義擔任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從事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從事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建造師的職責是根據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對工程項目自開工準備至竣工驗收,實施全面的組織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