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建(構)筑物消防設施運行、操作和維修、保養、檢測等工作的人員。
1.4職業技能等級
本職業設五個等級
消防設施監控操作職業方向分別為:五級/初級工、四級/中級工、三級/高級工、二級/技師;
消防設施檢測維修保養職業方向分別為:四級/中級工、三級/高級工、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
1.5職業環境條件
室內、外,常溫。
1.6職業能力特征
具有較好的觀察、分析、判斷、表達和計算能力,空間感、形體知覺、色覺、視覺、嗅覺、聽覺正常,四肢健全,手指、手臂靈活,動作協調。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畢業(或同等學力)。
1.8職業技能鑒定要求
1.8.1申報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五級/初級工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①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學徒期滿。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四級/中級工:
(1)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 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6年(含)以上。
(3) 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②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三級/高級工:
(1)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含)以上。
(2)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 具有大專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④畢業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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