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與捐助的區別「如何區分政府補助和捐贈收入會計和稅務上的處理有區別嗎?」 今天小豆培訓網學歷教育小編就來給大家簡單介紹一下。
如何區分政府補助和捐贈收入,兩者之間在會計和稅務上的處理有區別嗎?
我們企業收到政府無償捐贈的土地和房屋,價值較大,這種屬于政府補助收入還是捐贈收入?會計和稅法上的處理是如何的?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嗎?
如果出售變現部分土地和房屋的話,是否按正常的出售資產處理,資產處置收益繳納企業所得稅?
解答:
一、會計處理
根據問題描述,企業接受政府的土地和房屋具有無償性,滿足《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2017),以下簡稱會計準則》第三條規定:“政府補助具有下列特征:
(一)來源于政府的經濟資源。對于企業收到的來源于其他方的補助,有確鑿證據表明政府是補助的實際撥付者,其他方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的,該項補助也屬于來源于政府的經濟資源。
(二)無償性。即企業取得來源于政府的經濟資源,不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務等對價。”
因此,會計處理應遵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2017)》規定,作為“政府補助”處理。
(一)政府補助的計量
會計準則第七條規定,政府補助為貨幣性資產的,應當按照收到或應收的金額計量。
政府補助為非貨幣性資產的,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義金額計量。
(二)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的會計處理
1.初始計量和使用期間的會計處理
會計準則第八條規定,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沖減相關資產的賬面價值或確認為遞延收益。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確認為遞延收益的,應當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按照合理、系統的方法分期計入損益。 按照名義金額計量的政府補助,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接受政府的土地和房屋如果不是公允價值不可計量的,可以按照如下進行會計處理:
(1)企業接受政府的土地和房屋
借:無形資產/固定資產
貸:遞延收益
說明:如果主要是房屋建筑,其中的土地使用權價值無法合理區分的,可以全額計入“固定資產”。
(2)使用期間折舊
借:管理費用等
貸:累計折舊/累計攤銷
同時,按照折舊(攤銷)金額結轉:
借:遞延收益
貸:其他收益
2.相關資產提前處置的會計處理
會計準則第八條規定,相關資產在使用壽命結束前被出售、轉讓、報廢或發生毀損的,應當將尚未分配的相關遞延收益余額轉入資產處置當期的損益。
假如上述房屋被企業出售的,會計處理如下:
(1)轉入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
(2)支付轉讓稅費等: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銀行存款等
(3)收到轉讓價款:
借:銀行存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清理結轉: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資產處置損益
同時,將尚未分配的相關遞延收益余額轉入資產處置當期的損益:
借:遞延收益
貸:營業外收入
說明:(1)相關資產在使用壽命結束前被出售、轉讓,轉讓收入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資產處置損益”;報廢或發生毀損的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2)將尚未分配的相關遞延收益余額轉入資產處置當期的損益,是計入“營業外收入”而不是“其他收益”。
如果是無形資產,基本上也是先按照正常的無形資產處置進行會計處理,然后將尚未分配的相關遞延收益余額轉入資產處置當期的損益(營業外收入)
二、稅務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9號,以下簡稱29號公告)第一條“企業接收政府劃入資產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規定:
(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包括政府有關部門,下同)將國有資產明確以股權投資方式投入企業,企業應作為國家資本金(包括資本公積)處理。該項資產如為非貨幣性資產,應按政府確定的接收價值確定計稅基礎。
(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國有資產無償劃入企業,凡指定專門用途并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規定進行管理的,企業可作為不征稅收入進行企業所得稅處理。其中,該項資產屬于非貨幣性資產的,應按政府確定的接收價值計算不征稅收入。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國有資產無償劃入企業,屬于上述(一)、(二)項以外情形的,應按政府確定的接收價值計入當期收入總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政府沒有確定接收價值的,按資產的公允價值計算確定應稅收入。
因此,企業收到政府無償劃入的土地和房屋,如果不是股權投資方式投入企業的,就應按照29號公告第一條第(二)項規定處理:分為是否滿足不征稅收入。
如果滿足不征稅收入規定條件的,在收到時是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處理,但是后期土地和房屋的攤銷、折舊也不得稅前扣除;后期企業如果出售這些資產,取得的收入需要依法計入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同時也不得扣除該資產的成本。
如果不滿足不征稅收入規定條件的,在收到的當期就需要計入應稅收入,后期使用期間的折舊、攤銷則可以按規定進行稅前扣除;后期企業如果出售這些資產,取得的收入依然是應稅收入,但同時也可以扣除該資產尚未折舊(攤銷)完畢的計稅基礎。
綜上所述,該業務的會計處理與稅務處理差異較大,企業在實際財務處理時需要做好相關備查登記,在各年度內做好稅會差異的納稅調整,避免因為遺忘納稅調整導致多繳稅或少繳稅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