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設單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資方,對該工程擁有產權,建設單位也稱為業主單位或項目業主;施工單位是承攬項目,負責施工的,相當于長工。建設單位一般屬于出資方,對其他單位簽訂合同都是甲方;施工單位是受建設單位委托簽訂合同從事現場施工,在合同中是乙方。
建設單位是指執行國家基本建設計劃,組織、督促基本建設工作,支配、使用基本建設投資的基層單位。
施工單位又稱“承建單位”。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單位的簡稱。指承擔基本建設工程施工任務,具有獨立組織機構并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單位。
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的區別:
一、組成性質不一樣
建設單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資方,對該工程擁有產權,建設單位也稱為業主單位或項目業主,指建設工程項目的投資主體或投資者,它也是建設項目管理的主體,主要履行提出建設規劃、提供建設用地和建設資金的責任。
施工單位是由相關專業人員組成的、有相應資質、進行生產活動的企事業單位。比如,建設單位自營工程的施工隊、房修隊、國營建筑公司、安裝公司、工程隊、市政公司及集體施工企業等組織機構,都可以叫做施工單位。
二、組成名稱不一樣
建設單位就是業主,出錢并監督施工的,相當于地主;施工單位是承攬項目,負責施工的,相當于長工,所以說建設單位就是甲方,就是出錢蓋房子的人這種說法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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