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設計是一種有目的的創作行為,通常分為兩個層面:
行為活動和造物活動。前者對環境進行預先計劃,經過周密的設想和計算,來滿足人們的需求。后者為改善生存環境而進行有目的的造物活動,即室內設計。
室內設計包含各個方面,從空間來說,很多人對室內設計的認識比較狹隘,它不僅包含家庭裝修,還包含各種公共空間,比如政府機關、學校、圖書館、醫院、商業場所、辦公空間、餐飲娛樂和酒店民宿等。從專業角度來說,室內設計也涉及到建筑結構、機電、暖通、燈光、哲學、美學、藝術學、心理學、管理學、經濟學和方法學等。
在市場大環境下,身邊有太多帶銷售性質的設計師,從而給剛入門的從業者造成錯覺,認為設計和銷售掛鉤,設計就是銷售的進化版。同時得益于信息的快速傳播,看到行業翹楚又推出新的優秀作品,使從業者在仰慕的同時帶有迷茫,或者干脆產生錯誤認知,比如簽署足夠多的項目合同就可以走上設計、設計就是銷售等。
其實,室內設計師是一種從事室內設計工作的專業人員。工作重點是把用戶的需求轉化成事實,其中著重與用戶的溝通,了解用戶的期望,在有限的空間、時間、技術、工藝、物料、成本等條件下,創造出實用與美觀并重的全新空間。
從職責上講,室內設計師通常會做以下工作。
(1)搜索并投標新項目。
(2)確定客戶對項目的目標和要求。
(3)考慮如何使用這個空間,以及人們將如何通過這個空間(動線)。
(4)初步設計草圖,包括電氣和分區布局。
(5)指定材料和家居,如照明,家具,墻面裝飾,地板和衛生潔具。
(6)為室內設計項目創建時間表并估算項目成本。
(7)下達材料訂單并監督設計元素的安裝。
(8)對項目進行施工管理,與供應商、施工方協調落實項目建設的規劃和規范。
(9)項目完成后進行回訪,確保用戶滿意。
從用戶角度來看,更重視可落地的設計價值,準確的是通過延續設計的目的的對項目進行管理,實現真實倒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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