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貨幣資金
一、 庫存現金
(一) 備用金
① 開立備用金
借:其他應收款-備用金
貸:庫存現金
② 報銷時補回預定現金
借:管理費用等
貸:庫存現金
③ 撤銷或減少備用金時
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備用金
(二)現金的清查
1、現金短缺時:
(1)批準前: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庫存現金
(2)查明原因,批準后:
借:其他應收款(過失人或保險賠償)
管理費用
(無法查明原因的)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2、現金溢余時:
(1)批準后:
借:庫存現金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2)查明原因,批準后: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其他應付款(應付給X單位或個人)
營業外收入(無法查明原因的)
二、銀行存款
企業有確鑿證據表明存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款項已經部分或全部不能收回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其他貨幣資金
(一)銀行匯票存款
1、購貨企業
(1)企業填寫“銀行匯票申請書”,將款項交存銀行時:
借: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匯票
貸:銀行存款
(2)企業持銀行匯票購貨,收到有關發票賬單時:
借:材料采購/原材料/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匯票
(3)采購完畢收回剩余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匯票
2、銷貨企業
收到銀行匯票,填制進賬單到開戶銀行辦理款項入賬手續時,根據進賬單及銷貨發票等,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銀行本票存款
1、購貨企業
(1)企業填寫“銀行本票申請書”,將款項交存銀行時:
借:其他貨幣資金—銀行本票
貸:銀行存款
(2)企業持銀行本票購貨,收到有關發票賬單時:
借:材料采購/原材料/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其他貨幣資金—銀行本票
2、銷貨企業
收到銀行本票,填制進賬單到開戶銀行辦理款項入賬手續時,根據進賬單及銷貨發票等,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三)信用卡存款
1、企業填制“信用卡申請表”,連同支票和有關資料一并送存銀行,根據銀行蓋章退回的進賬單第一聯:
借:其他貨幣資金—信用卡
貸:銀行存款
2、企業用信用卡購物或支付有關費用,收到開戶銀行轉來的信用卡存款的付款憑
證及所附發票賬單:
借:管理費用
貸:其他貨幣資金—信用卡
3、企業在信用卡使用過程中,需要向其賬戶續存資金的:
借:其他貨幣資金—信用卡
貸:銀行存款
4、企業的持卡人如不需要繼續使用信用卡時,應持信用卡主動到發卡銀行辦理銷戶,銷卡時,信用卡余額轉入企業基本存款戶,不得提取現金: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貨幣資金—信用卡
(四)信用證保證金存款
1、企業填寫“信用證申請書”,將信用證保證金交存銀行時,應根據銀行蓋章退回的“信用證申請書”回單:
借:其他貨幣資金--信用證保證金
貸:銀行存款
2、企業接到開證行通知,根據供貨單位信用證結算憑證及所附發票賬單:
借:材料采購/原材料/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其他貨幣資金—信用證保證金
3、將未用完的信用證保證金存款余額轉回開戶銀行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貨幣資金—信用證保證金
(五)存出投資款
1、企業向證券公司劃出資金時,應按實際劃出的金額: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貸:銀行存款
2、購買股票、債券等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等
貸: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六)外埠存款
1、企業將款項匯往外地開立采購專用賬戶時,根據匯出款項憑證,編制付款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借:其他貨幣資金—外埠存款
貸:銀行存款
2、收到采購人員轉來供應單位發票賬單等報銷憑證時:
借:材料采購/原材料/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其他貨幣資金—外埠存款
3、采購完畢收回剩余款項時,根據銀行的收賬通知: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貨幣資金—外埠存款
第二節 應收及預付款項
一、應收票據(均以面值入賬)
(一)取得應收票據
應收票據取得的原因不同,其會計處理亦有所區別。
1、因債務人抵償前欠貨款而取得的應收票據:
借:應收票據
貸:應收賬款
2、因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而收到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
借:應收票據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二)商業匯票到期,收回款項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票據
(三)應收票據的轉讓
借:材料采購/原材料/庫存商品(按應計入取得物資成本的金額)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收票據(按商業匯票的票面金額)
如有差額,借記或貸記:銀行存款
(四)票據貼現
借:銀行存款(按實際收到的金額)
財務費用(按貼現息的部分)
貸:應收票據(按應收票據的面值)
二、應收賬款
(一)企業銷售商品等發生應收款項時: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二)收回應收賬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三)企業代購貨單位墊付包裝費、運雜費時:
借:應收賬款
貸:銀行存款
(四)收回代墊費用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五)企業應收賬款改用應收票據結算,在收到承兌的商業匯票時:
借:應收票據
貸:應收賬款
三、預付賬款
(一)企業根據購貨合同的規定向供應單位預付款項時: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二)企業收到所購物資,按應計入物資成本的金額:
借:材料采購/原材料/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預付賬款
(三)當預付貨款小于采購貨物所需支付的款項時,應將不足部分補付: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四)當預付貨款大于采購貨物所需支付的款項時,對收回的多余款項:
借:銀行存款
貸:預付賬款
其他應收款(略)
五、應收款項減值(壞賬準備的會計處理)
(一)企業計提壞賬準備時:
借: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壞賬準備(按應減記的金額)
貸:壞賬準備
(二)沖減多計提的壞賬準備時:
借:壞賬準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壞賬準備
(三)企業發生壞賬損失時: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
(四)已確認并轉銷的應收款項以后又收回時:
借: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
貸:壞賬準備
同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
(五)也可以按照實際收回的金額:
借:銀行存款
貸:壞賬準備
第三節交易性金融資產
一、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取得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按照該金融資產取得時的公允價值作為其初始確認金額)
應收股利(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所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或:應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的)
投資收益(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所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
貸:銀行存款(如果是直接購入某公司的股票,則貸方登記“銀行存款”科目;如果是委托證劵公司購買,則貸方登記“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科目)
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現金股利和利息
(一)確認現金股利和利息
借:應收股利/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二)收到現金股利和利息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應收利息
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期末計量
(一)公允價值上升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二)公允價值下降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四、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處置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當將該金融資產出售時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余額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同時調整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借:銀行存款(按實際收到的金額)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按該金融資產的賬面余額)
---公允價值變動
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同時:
將原計入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轉出:
總體上升時: 總體下降時: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借:投資收益
貸:投資收益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第四節存貨
一、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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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成本法 |
計劃成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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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購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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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貨款已經支付或開出、承兌商業匯票,同時材料驗收入庫 |
借:原材料(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
借: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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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貨款已經支付或已開出、承兌商業匯票,材料尚未到達或尚未驗收入庫 |
借:在途物資(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
借: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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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貨款尚未支付,材料已經驗收入庫 |
借:原材料(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
借: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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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材料已經驗收入庫,月末發票賬單尚未收到 |
借:原材料(暫估價值)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下月初作相反會計分錄矛以沖回) |
借:原材料(計劃成本)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下月初作相反會計分錄矛以沖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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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貨款已經預付,材料尚未驗收入庫 ①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②材料入庫時: 借:原材料(實際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預付賬款 ③補付貨款時: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 |
(5)月末結轉驗收入庫材料的計劃成本借:原材料(計劃成本) 僅僅是驗收入庫部分的材料(不包括在途材料的計劃成本和暫估入庫材料的計劃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超支差異) 貸:材料采購(實際成本) 材料成本差異(節約差異) 說明:該步為材料成本差異的形成階段。 借方表示超支差異,貸方表示節約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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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發出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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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先進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實際成本) —輔助生產成本 制造費用 管理費用 貸:原材料(實際成本) |
按照計劃成本: 借: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 —輔助生產成本 制造費用 管理費用 貸:原材料(計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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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計劃成本法下的單獨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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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考試時要求計算四個數據: (1)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 (2)結存材料的實際成本; (3)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材料成本差異; (4)結存材料應負擔的材料成本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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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超支差異(正號) 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節約差異(負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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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期材料成本差異率(含義每單位計劃成本負擔材料成本差異) =(期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本期驗收入庫材料的成本差異)
( ×100% 節約差異用負號,超值差異用正號。(四個公式記住即可) 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材料成本差異=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材料成本差異率 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1-或+材料成本差異率) 結存材料應負擔的材料成本差異=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材料成本差異率 結存材料的實際成本=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1-或+材料成本差異率) 說明:計算材料成本差異率中(計劃成本)僅僅是驗收入庫部分的材料(不包括在途材料的計劃成本和暫估入庫材料的計劃成本)。 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期初計劃成本+本期入庫計劃成本-發出材料計劃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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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材料成本差異 |
借:生產成本 制造費用 管理費用 貸:材料成本差異(超支差異) 借:材料成本差異(節約差異) 貸:生產成本 制造費用 管理費用 說明:此步驟為材料成本差異的分攤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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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包裝物
(一)生產過程中用于包裝產品作為產品組成部分的包裝物:
借:生產成本(實際成本)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計劃成本)
按照其差額,借或貸:材料成本差異
(二)隨同商品出售而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
借:銷售費用(實際成本)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計劃成本)
按照其差額,借或貸:材料成本差異
(三)隨同商品出售而單獨計價的包裝物:
1、出售單獨計價的包裝物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結轉所售單獨計價包裝物的成本:
借:其他業務成本(實際成本)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計劃成本)
按照其差額,借或貸:材料成本差異
(四)出租或出借給購買單位使用的包裝物:
收取租金: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按照使用次數的分攤: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
三、低值易耗品
(一)金額較小的,可在領用時一次計入成本費用
借:制造費用
管理費用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
(二)采用分次攤銷法進行攤銷(假設為兩次)
1、領用專用工具時: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庫
2、第一次領用時攤銷其價值的一半:
借:制造費用/管理費用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3、第二次領用攤銷其價值的一半:
借:制造費用/管理費用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同時: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貸: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四、委托加工物資
(一)發出物資:
借:委托加工物資(實際成本)
貸:原材料(計劃成本)
按照其差額,借或貸:材料成本差異
(二)支付加工費、運雜費等: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銀行存款
(三)加工完成驗收入庫:
1、收回后直接銷售:
借:委托加工物資(加工費+運雜費+支付的消費稅)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說明: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材料成本+加工費+運雜費+支付的消費稅
2、收回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
借:委托加工物資(加工費+運雜費)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說明: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材料成本+加工費+運雜費
四、庫存商品
(一)驗收入庫商品的會計處理
對于庫存商品采用實際成本核算的企業,當庫存商品生產完成并驗收入庫時,應按實際成本:
借:庫存商品
貸: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
說明1:該分錄通常屬于制造企業的會計處理;
說明2:針對商品流通企業通常屬于外購的商品,如果屬于一般納稅人企業則: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二)銷售商品(重點)
企業銷售商品、確認收入時,應結轉其銷售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貸記“庫存商品”科目。
五、存貨清查
(一)存貨盤盈的核算
1、企業發生存貨盤盈時: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2、在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管理費用
(二)存貨盤虧及毀損的核算
1、企業發生存貨盤虧及毀損時: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原材料/庫存商品
2、在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應作如下會計處理:
(1)對于入庫的殘料價值,記入“原材料”等科目;
(2)對于應由保險公司和過失人的賠款,記入“其他應收款”科目;
(3)扣除殘料價值和應由保險公司、過失人賠款后的凈損失,屬于一般經營損失的部分(如管理不善造成的),記入“管理費用”科目;
(4)屬于非常損失的部分,記入“營業外支出”科目。
【提示】關于材料毀損時增值稅進項稅的不同處理:
(1)如果該材料毀損屬于一般經營損失造成、自然災害造成則增值稅的進項稅額不用轉出。
(2)如果該材料的毀損是由管理不善造成的火災引起則增值稅進項稅額應當轉出。
不涉及增值稅轉出的相關賬務處理:
報經批準前: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原材料
報經批準后:
借:原材料(殘料入庫) (1)
其他應收款(過失人或保險公司賠償) (2)
管理費用(一般經營損失) (3)
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自然災害) (4)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涉及增值稅轉出的相關賬務處理:
報經批準前: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報經批準后:
借:原材料(殘值)
其他應收款(過失人或保險公司賠償)
管理費用(一般經營損失和管理不善造成的火災)
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自然災害)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六、存貨減值(存貨跌價準備的會計處理)
(一)當存貨成本高于其可變現凈值時,企業應當按照存貨可變現凈值低于成本的差額:
借: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
貸:存貨跌價準備
(二)轉回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金額時,按恢復增加的金額:
借:存貨跌價準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
(三)企業結轉存貨銷售成本時,對于已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
借:存貨跌價準備
貸: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
第五節 持有至到期投資
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賬務處理
(一)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取得
借: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面值)
—利息調整(差額,也可能在貸方)
應收利息(實際支付的款項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未領取利息)
貸:其他貨幣資金等
(二)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持有
1.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債券利息收入
借:應收利息(分期付息債券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
持有至到期投資—應計利息(到期時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
貸:投資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資期初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
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后的結果:
扣除已償還的本金;
(2)加上或減去采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
(3)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
投資收益=本期計提的利息收入=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
本期期初攤余成本即為上期期末攤余成本
期末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本期計提的利息(期初攤余成本×實際利率)-本期收到的利息(分期付息債券面值×票面利率)和本金-本期計提的減值準備
第六節 長期股權投資
一、采用成本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的賬務處理
(一)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的確認(初始計量)
除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外,以支付現金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作為初始投資成本。企業所發生的與取得長期股權投資直接相關的費用、稅金及其他必要支出應計入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此外,企業取得長期股權投資,實際支付的價款或對價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作為應收項目處理,不構成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
(二)取得長期股權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銀行存款
如果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有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借:應收股利
貸:銀行存款
(三)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企業按應享有的部分確認為投資收益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四)長期股權投資的處置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的金額)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原已計提的減值準備)
貸:長期股權投資(該項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
應收股利(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
二、采用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的賬務處理
(一)取得長期股權投資
1.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大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不調整已確認的初始投資成本: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貸:銀行存款
2.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小于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貸:銀行存款
營業外收入(差額)
(二)持有長期股權投資期間被投資單位實現凈利潤或發生凈虧損:
1.根據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利潤計算應享有的份額,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投資收益
2.被投資單位發生凈虧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但以本科目的賬面價值減記至零為限:
借:投資收益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說明:上述以本科目的賬面價值減記至零為限的所指“本科目”是指“長期股權投資—對某單位投資”科目,該科目由“成本”、“損益調整”、“其他權益變動”三個明細科目組成。,賬面價值減至為零即意味著“對某單位的投資”的這三個明細科目合計為零。
3.被投資單位以后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企業計算應分得的部分: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提示】收到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的股票股利,不進行賬務處理,但應在備查簿中登記
4.收到現金股利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
(三)持有長期股權投資期間被投資單位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
在持股比例不變的情況下,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企業按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的份額。
1.公允價值增加: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公允價值下降: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貸: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
(四)長期股權投資的處置
借:銀行存款(按實際收到的金額)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按原已計提的減值準備)
貸:長期股權投資(按該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
應收股利(按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同時,還應結轉原記入資本公積的相關金額:
借記或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科目,
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三、長期股權投資減值
借: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按應減記的金額)
貸: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
第七節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賬務處理
(一)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取得
1.股票投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與交易費用之和)
應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貸:其他貨幣資金等
2.債券投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面值)
——利息調整(差額,也可能在貸方)
應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
貸:其他貨幣資金等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持有
1.企業在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期間取得的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應當作為投資收益進行會計處理
借:應收利息(分期付息債券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計利息(到期時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按票面利率計算的利息)
貸:投資收益(可供出售債券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差額,也可能在借方)
2.在資產負債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應當作為其他綜合收益,計入所有者權益,不構成當期利潤
(1)公允價值上升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公允價值下降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3.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損失的計量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即使該金融資產沒有終止確認,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因公允價值下降形成的累計損失,應當予以轉出,計入當期損益(資產減值損失)。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從所有者權益中轉出原計入資本公積的累計損失金額)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準備
對于已確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債務工具(如債券投資),在隨后的會計期間公允價值已上升且客觀上與原減值損失確認后發生的事項有關的,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資產減值損失)。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準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
(3)可供出售權益工具(股票投資)投資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通過損益轉回,轉回時計入資本公積。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準備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第八節固定資產及投資性房地產
一、固定資產
(一)外購固定資產
重點關注一般納稅人購入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額不納入固定資產成本核算,可以在銷項稅額中抵扣,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企業外購的固定資產,應按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使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可歸屬于該項資產的運輸費、裝卸費、安裝費和專業人員服務費等,作為固定資產的取得成本。
(1)企業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
(2)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
應在購入的固定資產取得成本的基礎上加上安裝調試成本等,作為購入固定資產的成本。
①購入時: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②支付安裝費用時: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③安裝完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按其實際成本: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二)建造固定資產(重點)
1、自營工程
(1)購入工程物資時:
借:工程物資
貸:銀行存款
(2)領用工程物資時:
借:在建工程
貸:工程物資
(3)在建工程領用本企業原材料時: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4)在建工程領用本企業生產的商品時:
借:在建工程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自營工程發生的其他費用(如分配工程人員工資等):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
(6)自營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按其成本: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2、出包工程
(1)企業按合理估計的發包工程進度和合同規定向建造承包商結算的進度款: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等
(2)工程完成時,按合同規定補付的工程款: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等
(3)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按其成本: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三)固定資產的折舊
固定資產應當按月計提折舊,計提的折舊應當記入“累計折舊”科目,并根據用途計入相關資產的成本或者當期損益。
企業自行建造固定資產過程中使用的固定資產,其計提的折舊應計入在建工程成本;
2.基本生產車間所使用的固定資產,其計提的折舊應計入制造費用;
3.管理部門所使用的固定資產,其計提的折舊應計入管理費用;
4.銷售部門所使用的固定資產,其計提的折舊應計入銷售費用;
5.經營租出的固定資產,其應提的折舊額應計入其他業務成本;
6.企業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時,
借:制造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
貸:累計折舊
(四)固定資產的后續支出(略)
(五)固定資產的處置
1.固定資產轉入清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凈值)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賬面原價)
2.發生的清理費用等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銀行存款
或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僅限于企業銷售不動產(房屋建筑物)時才會發生。
3.收回出售固定資產的價款、殘料價值和變價收入等
借:銀行存款/原材料
貸:固定資產清理
4.保險賠償等的處理
借:其他應收款
貸:固定資產清理
5.清理凈損益的處理
(1)屬于生產經營期間正常的處理損失:
借:營業外支出—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
貸:固定資產清理
(2)屬于自然災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損失:
借: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
貸:固定資產清理
(3)如為貸方余額: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營業外收入
(六)固定資產清查
|
固
資 |
盤盈 |
盤虧 |
|
借:固定資產 |
報經批準前: 貸:固定資產
報經批準后: |
(七)固定資產減值
借: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貸: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投資性房地產
(一)投資性房地產的取得
1、外購的投資性房地產
借:投資性房地產
貸:銀行存款
2、自行建造的投資性房地產
建造完工后,應按照確定的成本:
借:投資性房地產
貸:在建工程
(二)投資性房地產的后續計量
1.采用成本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
(1)房屋建筑物: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
租金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2)土地使用權: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攤銷
租金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3)投資性房地產存在減值跡象的,考慮計提減值準備(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的差):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2.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不計提折舊或攤銷)
(1)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高于其賬面價值的差額:
借: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低于其賬面價值的差額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
(3)取得的租金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3.投資性房地產后續計量模式的變更
成本模式可以變更為公允價值模式,但是公允價值模式不得變更為成本模式。
(三)投資性房地產的處置
1.采用成本模式計量
(1)處置投資性房地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2)結轉投資性房地產的賬面價值:
借:其他業務成本(賬面價值)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
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貸:投資性房地產(賬面余額)
2.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
(1)處置投資性房地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2)按該項投資性房地產的賬面余額: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投資性房地產——成本(其成本)
按累計公允價值變動,
貸記或借記: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
同時結轉投資性房地產累計公允價值變動。若存在原轉換日計入資本公積的金額,也一并結轉。
第九節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
一、無形資產
(一)無形資產的取得
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
1、外購的無形資產:
借:無形資產
貸:銀行存款
2、自行研究開發的無形資產。
研究階段的支出全部費用化:(研究階段的支出不存在資本化可能)
借: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不滿足資本化條件)
貸:原材料(或: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
開發階段的支出分兩種情況:(符合條件的資本化不符合條件的費用化)
一是不滿足資本化條件的支出:
借: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不滿足資本化條件)
貸:原材料(或: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
二是滿足資本化條件的支出:
借: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滿足資本化條件)
貸:原材料(或: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
研究開發項目達到預定用途形成無形資產的,應按“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科目的余額:
借:無形資產
貸: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
期(月)末,應將“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科目歸集的金額轉入“管理費用”科目:
借:管理費用
貸: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
(二)無形資產的攤銷
借:管理費用(管理用)
其他業務成本(出租)
制造費用(專門用于生產產品)
貸:累計攤銷
(三)無形資產的處置
企業處置無形資產,應當將取得的價款扣除該無形資產賬面價值以及出售相關稅費后的差額,記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是無形資產賬面余額扣減累計攤銷和累計減值準備后的金額。
企業處置無形資產時:
借:銀行存款(按實際收到的金額)
累計攤銷(按已計提的累計攤銷)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按已計提的減值準備)
營業外支出——處置非流動資產損失(按借方差額)
貸:無形資產(按無形資產賬面余額)
應交稅費(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
營業外收入——處置非流動資產利得(按貸方差額)
(四)無形資產的減值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二、其他資產
(一)企業發生的長期待攤費用:
借:長期待攤費用
貸:原材料/銀行存款等
(二)攤銷長期待攤費用: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
貸:長期待攤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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