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原則: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按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分考生類別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計分辦法:
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分之和作為考生文化素質成績,占50%;職業技能測試(含綜合素質測評80%、心理測試20%)成績占50%,兩項之和為總分。
往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和中職對口考生:文化素質成績占50%,職業技能測試(含綜合素質測評80%、心理測試20%)成績占50%,兩項之和為總分。
社會考生:只進行職業技能測試,按成績與專業計劃錄取。
藝術、體育特長生考生:職業技能測評成績占20%,文化素質成績占30%,專業測試成績占50%計算考生總成績,按照項目類別與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優先錄取填報我校為第一志愿的考生。同一類別考生中,專業確定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根據考生總分分類別、分專業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確定預錄取名單。
第一批正式錄取的考生人數未達到我校單獨招生計劃數,我校將從同一類別考生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按順序替補錄取考生。
手機瀏覽
全國
19974831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