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執業藥師屬于職稱嗎(考執業藥師屬于職稱嗎還是職稱)
?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的朋友注意了!近日,湖北省人社廳印發了《關于建立弟二批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在該省已建立的首批13項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基礎上,繼續建立弟二批34項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明確這些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效力直接等同于職稱。
《通知》明確,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執業藥師、護士執業資格、執業醫師資格等24項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員,其職業資格直接對應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兩者享受同等效力。
《通知》強調,對應的職業資格項目,其證書管理制度仍然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不另換發職稱證書。用人單位可根據相關任職條件和崗位空缺情況擇優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滿足相關規定且符合職稱晉升條件的專業技術人才,可憑相應職業資格申報。
職稱改革由來已久
2017年03月31日,上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了《關于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辦法的通知》,對于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相關任職條件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為主管藥師/主管中藥師。
2018年8月22日,國家藥監局發布了《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其中弟三十一條: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且符合職稱評審相應條件的,視為具備主管藥師或主管中藥師職稱。
2019年3月20日,在國家藥監局發布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中有一條這樣的證策:“專業技術人員取得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可認定其具備主管藥師或主管中藥師職稱,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單位根據工作需要擇優聘任。”
2019年8月30日,廣東省藥監局就出臺的《廣東省醫藥行業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改革實施方案征求意見》提出結果反饋,其中“要求健全全制度體系,與國家執業藥師考試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建立廣東省醫藥行業專業技術職稱與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對應關系。醫藥行業專業技術人才取得執業藥師資格的,可認定其具備主管藥師職稱,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評審結果為部分采納,需另行明確。
等同職稱,誰將受益?
職稱改革,對執業藥師來說,一方面要提高執業藥師社會地位,另一方面還要把重點就放在了其專業技能培養上。不僅僅是標志執業藥師的技術水平和專業能力,也使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結構更趨合理。執業藥師的就業起點將提高,也意味著,更高的職稱評定以及相應的薪酬福利待遇均有希望實現。
對于藥店而言,醫保定點藥店評定、承接處方的能力等也會將執業藥師的職稱等級因素考慮在內。
據了解,全國十多個地區有關部門都發布文件,肯定執業藥師價值,將資格與職稱對應,用人單位根據需求可聘任為主管藥師,而目前只差建立評定體系進行評定了。
由此可見,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的含金量是不是又增加了呢?那么,正在備考執業藥師考試的考生們抓住機會,早日取得證書!
關鍵詞:考執業藥師屬于職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