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語言大學成人高等繼續學歷教育函授招生簡章
一、院校簡介:
北京語言大學,簡稱“北語”,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入選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特色重點學科項目、教育部來華留學示范基地、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
學校創辦于1962年,時名為“外國留學生高等預備學校”;1964年6月由國務院批準定名為“北京語言學院”; 1996年6月更名為“北京語言文化大學”;2002年校名簡化為“北京語言大學”。北京語言大學是一所以對來華留學生進行漢語、中華文化教育為主要任務的國際型大學,素有“小聯合國”之稱;北語已發展成為一所以語言教學與研究為特色和優勢,中文、外語及相關學科協同發展的多科性大學,學科涵蓋文學、經濟學、法學、工學、歷史學、教育學、管理學、藝術學和理學等九個門類。
二、招生專業設置:
本科(專升本):
會計、人力資源管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三、入學方式:
考生在當地招生部門報名參加入學考試,每年10月中旬考試。考試成績過分數線,經當地招生部門審批,被院校錄取后,即發放電子錄取通知書,學生憑錄取通知書入學。
四、入學資格審核:
新生入學后,學校對已報到新生進行復查。對其中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按照相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不能通過學籍電子注冊的專升本新生,必須進行第一學歷復核,不能提供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相應層次及以上畢業證書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有關省級成人高校招生辦公室備案。
五、錄取及學習:
北京語言大學成人招生錄取全部實行網上遠程錄取;錄取時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新生入校后,經教育部網上審核合格取得學籍。
北京語言大學成人高等教育,學習形式為線上教學,學生可根據時間自行安排,無需脫產。(具體學習方式咨詢招生老師)。
六、畢業證書:
學生在規定學習期限內修完本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和實踐教學等環節,成績合格,達到教學計劃規定的較低畢業學分和各類學分要求,畢業鑒定合格,由北京語言大學頒發國民教育系列的畢業證書,并報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
畢業證書簽章單位:北京語言大學。
七、報名條件:
以在職從業人員為主,招收:
1、報考高中起點層次的學生,報讀時年齡需滿18周歲;報讀專升本層次的學生,報讀時年齡需滿21周歲。
2、報考高中起點專科或高中起點本科者須具有高中、中專、技校及同等學歷的畢業證書;報考專科起點本科者須具有國民教育系列的專科或專科以上畢業證書。
八、報名資料:
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掃描件1份;
藍底數碼照電子版1份;
前置學歷畢業證書掃描件1份;
九、報考咨詢:
田老師:1 7 6 0 0 2 8 3 9 8 5 (電 話/微 信)
Q Q: 2 6 0 7 0 2 7 6 9 8
北京語言大學成人教育函授大專本科學歷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