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職分類考試是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的簡稱,高職單招是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技術技能人才選拔的重要渠道,主要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評價方式。
一、考生類別和報考科類
(一)考生類別
考生類別分為中職學校類、普通高中類和特殊群體類等3類。報考中職學校類的考生為中職學校的應屆畢業生、往屆畢業生或同等學力人員。報考普通高中類的考生為普通高中學校的應屆畢業生、往屆畢業生或同等學力人員。報考特殊群體類的考生為在我省安置的退役士兵以及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高素質農民等群體人員。
(二)報考科類
1.中職學校類報考人員應按照我省中等職業學校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職學考)專業基礎知識考試課程選擇對應的報考科類(見附件)。報考人員選擇的報考科類如與其參加的中職學考專業基礎知識考試課程對應的報考科類不一致,其專業基礎知識考試成績按零分計。
2.普通高中類和特殊群體類的考生不分報考科類。
3.高職分類招考安排的本科招生計劃僅面向中職學校類考生。
二、考試科目
(一)中職學校類考生
1.依據福建省中職學考成績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職業技能測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2.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使用其在2022年6月參加我省中職學考公共基礎知識(德育、語文、數學、英語)和專業基礎知識的合格性、等級性考試成績。
(二)普通高中類考生
1.依據福建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及職業適應性測試結果擇優錄取。職業適應性測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2.對于應屆畢業生,使用其參加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信息技術、通用技術(不含實踐操作)等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非補考成績)作為錄取依據。
3.對于往屆畢業生或同等學力人員,使用其在2023年1月參加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信息技術、通用技術(不含實踐操作)等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作為錄取依據。
4.從外省(區、市)轉入我省的考生,需按規定參加我省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信息技術、通用技術(不含實踐操作)等六門科目合格性考試,其原就讀地省級主管部門提供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證明僅作為普通高中畢業依據。
(三)特殊群體類考生
1.退役士兵、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高素質農民等特殊群體類考生依據福建省統一組織的特殊群體類考生文化素質考試成績,并參考職業適應性測試結果擇優錄取。
2.特殊群體類考生文化素質考試科目為語文和數學兩門,依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福建省中等職業學校學業水平考試大綱(修訂)的通知》(閩教考〔2021〕1號)中語文、數學考試大綱命題,采用筆試考試,每門成績滿分150分,總分滿分為300分。具體考試安排另行通知。
三、錄取時間
錄取工作擬安排在2023年4月,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2023年普通高考和錄取;未被錄取且符合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申請2023年普通高考補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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